摘要:近日,我国新冠疫情进入到了新阶段,防疫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各地有关部门逐步对诊断、检测、隔离、治疗等环节进行完善措施,并加快了治疗药物和医疗资源的储备。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中,国家卫健委发言人明确指出:医务人员感染后,应该按照「新十条」的规定,…
近日,我国新冠疫情进入到了新阶段,防疫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各地有关部门逐步对诊断、检测、隔离、治疗等环节进行完善措施,并加快了治疗药物和医疗资源的储备。
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中,国家卫健委发言人明确指出:
- 身处医院、社区的医务人员,发现自己阳性时,及时上报至医院行政职能部门,由专业的院感和感染专家进行会诊评估;
- 如身处医院、社区科室发现自己阳性,不要惊慌失措,确保戴好口罩,立即原地自我隔离,有条件的应当单人间隔离,与他人保持一定的距离,同时保持通讯畅通;
- 回顾自己的活动轨迹,告知已经密接的人群立即固定,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做好自我监测;
- 如有条件,可在上报前再次做一个抗原复测,避免出现假阳性。
在条件允许时,医务人员居家隔离尽可能在相对独立的房间居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传染给家人。
- 居家治疗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 1 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处置或口服药治疗。
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常用药及用法用量可参考下表:说明:以上用法用量仅供参考,具体用法、用量请结合药品说明书和临床使用
- 无症状者无需药物治疗。居家治疗人员服药时,须按药品说明书服用,避免盲目使用抗菌药物。如患有基础疾病,在病情稳定时,无需改变正在使用的基础疾病治疗药物剂量,但要注意用药注意事项,避免因基础病的治疗药物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
2)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 38.5 ℃,超过 3 天。4)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5)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
所有的病人均被视为具有潜在感染性病人,即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必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液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1)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时应当加戴乳胶手套。2)戴手套接触其物质后,按照穿脱无菌手套的原则脱掉并扔进污染桶,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3)处理所有锐器医疗物品时应当特别注意,防止被刺伤。4)在临床治疗、气道护理等诊疗时,可能会发生气溶胶喷溅,必须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乳胶手套、穿医用防护服(可加穿一次性防渗透隔离衣),必要时佩戴呼吸头罩。5)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穿脱流程穿脱个人防护装备,禁止穿着个人防护装备离开污染区,以避免各分区的交叉污染。6)防护服的穿脱,相较「穿」,「脱」的步骤更为重要。按照流程穿脱,建议两人一组,相互监督,确保穿脱合理;防护服搭配胶鞋使用的,建议将裤腿罩在胶鞋之上,防护服搭配工作鞋,应在裤腿之上加套鞋套防止工作鞋被污染。
- 同时要实时监测自身健康状况,如果出现发热、咽干咽痛,有咳嗽,甚至有头痛、肌肉酸痛,及时对症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