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本站 作者: 管理员 点击: 日期: 2019-06-15
俗话说,德国人爱自己的汽车胜过爱自己的太太。可能是因为许久以来都不开车,我已变为极端的步行者。我不时会想,“汽车万岁”的荣誉奖,德国人可能是应该让给新加坡了吧。
在德国,我曾经开过车。刚满18岁,上大学之前,跟大多数同龄人一样,考到驾驶证,然后买了辆二手(三手?四手?)车破烂的小轿车,经常出各种毛病,但总算开了四年,出国留学前才卖掉。
随后,我再没有买过车。几经搬家,都住在拥挤的都市海德堡的古城,台北的街巷,即使有了车,也没地方停。到了新加坡,便是买不起车。久而久之,我的视野与角度已经变为步行者。
新加坡面积小,人口多,交通是迫切的问题;人口密度高的城市,汽车本来不是很适当的交通工具,但到了新加坡以后,为本地汽车的崇高地位颇感惊讶。
车主,在新加坡仍是少数,但享受的待遇似乎不错。新加坡的有轨交通不很发达(起码跟台北、香港或近来上海等城市相比是这样),地铁网络许多地方目前还不能到达。相比之下,本岛的高速公路好像便利很多。
上班下班时交通高峰时间,问题当然最迫切。好在近年以来,一些地方出现了国外早就有的公共交通优先道:譬如在联邦道
(Commonwealth
Avenue),巴士有专用道,塞车对公车的影响较少。可惜,这些优先道为数仍不多;例如地铁环线开通之前,从国大回家只能叫苦,波那维斯达路总是塞车厉害,巴士也塞在其中。
作为步行者,会注意到一些怪现象。其一,是红绿灯的“不等制”。很奇怪,不少给行人开的绿灯格外短。例如,荷兰村购物中心对面我每天要经过两次;给行人开七秒钟,加上闪烁七秒钟,共14秒,勉强可以过马路,然后要等等三面汽车直走、右转、左转,每个方向都绿灯很久。这里的红绿灯,对行人显然较为苛刻,瞧不起步行者。
另一怪现象,是“奔命制”。例如联邦道跟锦茂路路口,既给行人开绿灯,又同时让给右转车开;因为要横跨多车的联邦道,不少车主或看不到或故意忽视正在过马路的行人,十分危险。晚上去跑步,我不只一次,虽有绿灯,却见到汽车向自己飞速开来, 只能撒腿“奔命”。
怪现象之三,是红绿灯“AWOL”,失踪。例如荷兰道跟联邦道的路口,本来四面都有给行人开的红绿灯,现在却只剩三个;车主很开心,可以少等几秒钟;行人却口呆目瞪:本来过马路等一次,现在要绕路加上等三次,谁的主意?真羡慕东京、纽约等部分大城市的步行者:一些十字路口,甚至会四面同时开绿灯,行人就可以斜跨马路,多方便!
不能不再次提到波那维斯达路教育部大楼跟前本来有个红绿灯,突然也失踪了;现在长达一公里没有一个过马路的地方,马路又宽又直,可以用来赛车;路人却最好就别想去对面新开的购物中心。我们都很守法,不会想jaywalk,对不对?
不等、奔命、失踪自己周围的“怪现象”还不少。交通畅通很重要,但所谓交通,应该不等同于私人交通,而是包含公交、私车、双轮、步行等不同群体利益。为何要将私家车放在首位?许多欧洲城市的逻辑正好相反,例如红绿灯优先考虑行人,或者多处限制车速,为车主制造各样的不便,因而鼓励他们使用公共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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