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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岗定薪,医护人员涨薪诉求终于实现!

来源: 本站   作者: 管理员   点击:   日期: 2022-04-26

摘要:近日,宁夏卫健委发布了《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将全体医务人员的薪酬分配问题摆到了台前,将医务人员涨薪提上日程!No.1 适度提高固定薪酬占比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意见》要求,根据不同岗位职责要求,逐步建…

近日,宁夏卫健委发布了《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将全体医务人员的薪酬分配问题摆到了台前,将医务人员涨薪提上日程!

No.1  
适度提高固定薪酬占比
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
《实施意见》要求,根据不同岗位职责要求,逐步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内部薪酬分配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合理确定内部薪酬结构,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并重,适度提高固定薪酬占比

同时,《实施意见》明确,要优化内部分配办法,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应充分体现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差异,兼顾不同科室之间的平衡,并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向人民群众急需且专业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努力使综合性医院儿科、产科、急诊科、感染科、公共卫生科等紧缺专业医师的薪酬水平不低于医院医师薪酬平均水平。

内部分配要充分体现知识、技术、劳务、管理等要素的价值,合理拉开收入差距,避免平均主义。公立中医医院内部分配要鼓励使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并向承担师带徒任务的予以倾斜。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的薪酬水平,统筹考虑编内外人员薪酬待遇
No.2  
院长不得超过本单位平均工资3倍
允许医务人员通过技术劳动取得合理报酬
《实施意见》指出,要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公立医院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医保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个人履职情况、职工满意度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等因素,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主要负责人薪酬应与班子其他负责人(含总会计师)、本单位职工保持合理关系,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不得超过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3倍

同时,要规范多点执业政策并有序发展互联网诊疗,允许医务人员通过技术劳动取得合理报酬。要在规定的薪酬总量内行使分配自主权,不得突破薪酬水平制定内部考核分配办法,不得违规发放任何津补贴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意见》表明,要进一步严肃分配纪律,加强对公立医院薪酬分配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收入分配纪律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公立医院主管部门应在次年初及时将上年度公立医院收入分配情况和负责人薪酬水平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备案。
No.3  
细化、健全考核评价要求
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挂钩
《实施意见》进一步强调,各地要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54号)和自治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要求,细化完善符合各地实际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体系,按年度对公立医院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费用控制、运行绩效、成本控制、长期债务、医保政策执行等情况进行考核。对上年度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无结余的不予核定绩效工资增量。

积极完善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考核评价办法。公立医院主管部门要制定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综合考虑职责履行、医院管理、医院考核评价结果和年度目标、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等,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挂钩

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对于仍违规新增举借长期债务的公立医院,在该新增长期债务偿还完毕前,严格控制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水平增长;对于违规举借债务、新增隐性债务的公立医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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